
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司长 王琴华
2007年,我国机电产品进出口首次突破万亿美元,达12001.5亿美元,同比增长22.8%,占全国外贸的55.2%,对全国外贸增长的贡献率为53.8%。机电产品已连续13年保持我国第一大类出口商品。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已成为我国对外贸易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推动力量,也是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支撑。
一、我国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发展成效
(一)总量持续快速增长
从2002年到2007年,机电产品进出口年均分别增长21.4%和27.5%,高于同期全国外贸进、出口增长2.4个百分点和7个百分点。出口在世界机电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由7%提升至10.4%。2007年机电产品出口7011.7亿美元,列德国、美国之后居世界第3位;进口4989.8亿美元,列美国之后居世界第2位。
2007年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6348亿美元,其中进口2870亿美元,出口3478亿美元。五年来,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势强劲,年均增长30%左右,高出全国外贸出口增幅18个百分点,占全国外贸出口比重为28.6%。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对外贸出口增长的贡献度始终保持在30%以上。
(二)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在国家大力支持下,我国机电产品自主创新能力日益提升,自主研制的新舟60飞机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目前已出口35架,已交付11架,运营良好。自主知识产权的电信设备为全球100多个国家的500多家电信运营商提供设备和服务。2007年,我国首次为尼日利亚制造并发射一颗通讯卫星,服务涵盖整个非洲大陆,实现了我国整星出口零的突破。
(三)商品结构明显改善
在机电产品出口中,金属制成品占比由2002年12.3%下降为2007年底的7.1%;机电产品出口中高新技术产品占比为48.5%。目前,我国有48种机电产品出口额排名世界第一,包括手提电脑、显示器、手机、电视机、DVD、程控交换机、空调机、集装箱等。2007年出口金额超过100亿美元的机电产品有12种,超50亿美元的30种。
(四)出口向多元化发展
2007年,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已覆盖全球224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出口额超过100亿美元的国家和地区13个;超过10亿美元的国家和地区50个。排名前10位的国家和地区占我机电产品出口总量的68.7%。
2007年机电产品出口企业达10.4万家,其中出口超100亿美元的企业有2家,超10亿美元的58家,超1亿美元的849家。出口总额中外资企业占74%,国有企业占12.8%,民营企业出口已超过国有企业,占比达到14.6%。
(五)品牌建设进一步推进
三年来,商务领域品牌工作扎实开展。2006年以“品牌万里行”为标志,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自主品牌宣传、推广活动。“国内行”历时106天,行程17400多公里,途经21个省(市、区)、66个城市,在48个大中城市开展宣传推广;“海外行”在15个国外城市以参加展会、举办论坛、新闻发布等形式展示了我国自主品牌建设的成果。建立品牌评价、促进、推广、保护体系,制定《商务领域品牌评定与保护办法》,发布了首批“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加强对品牌的培育推广,引导企业、消费者和全社会关注品牌、使用品牌、推广品牌,推动我国自主品牌发展壮大。
品牌建设工作对转变贸易增长方式、扩大消费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涌现了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自主品牌,进一步提高了我品牌企业的国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
(六)重点产业国际竞争力显著提高
多年来,通过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有力地促进了企业技术进步,推动了一批重点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
我国30万千瓦、60万千瓦大型燃煤发电机组制造技术已进入国际先进行列。目前30万千瓦以上发电机组在国外已安装和正在执行项目总计容量超过1700万千瓦。
华为程控交换机已占全球程控交换机市场份额的32%,连续三年销量世界第一。
二、优化进出口结构、加强自主创新的思路
今后一段时期,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调整和优化进出口结构,加强自主创新要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
(一)促进创新,扎实推进科技兴贸工程
推动自主创新,是实现结构调整的主要途径。要通过建设创新基地,打造公共服务平台和贯彻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实施科技兴贸工程。
1、完善科技兴贸政策体系。修订和完善科技兴贸“十一五”规划;研究调整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目录;强化十部门科技兴贸部际联合工作机制。以创新基地建设、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品培育为抓手,整合资源、增强创新,形成科技、产业、贸易良性互动的局面。
2、稳步推进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在现有38家创新基地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培育力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支持创新基地发展的政策措施,探索创新基地与高等院校合作引进人才的新路子;推行创新基地的指标评价体系和实施方案,使之制度化和职能化,把创新基地建设成为推动产业升级、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先导区和示范区。
3、加快创新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设一批试验检测、认证服务、人才培训、公共信息服务、国际孵化器等公共服务平台。加大共性技术研发,支持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的关键项目。利用多双边合作洽谈机制,在推动重点检测实验室检测结果互认的基础上,推动与我重点出口国家和地区双边认证互认。
4、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对重点产业知识产权现状进行深入调研,组织重点行业知识产权培训,鼓励企业采取联合研发、专利购买等方式规避知识产权纠纷。鼓励企业参加国际标准组织活动,推动具有专利技术的企业进入国际技术联盟、标准论坛以及专利联盟,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增强我在相关国际标准制定方面的话语权。
(二)抓好重点,进一步优化出口结构
1、抓住一批重点企业。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服务与扶持,在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企业中抓住5000家左右的骨干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协调解决他们在开拓国际市场中遇到的困难,逐步培育若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同时带动一大批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竞争能力较强的中小企业。
2、抓好国家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建设。会同发改委等部门出台配套政策,规范管理。在此基础上,再选择机床、船舶等几个带动性强的重点产业,在产业基础雄厚、聚集度高、出口潜力大的地区,培育出一批出口产业基地和出口基地企业,提升产业聚集度和国际竞争力。
3、大力支持大型成套设备“走出去”。“十五”以来,我国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超过800亿美元。要继续以航空航天、船舶、铁路机车、发电及输变电设备、通信、冶金、石化等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为依托,完善相关配套鼓励政策和措施,充分利用双边政治、外交和经贸机制,积极支持重大装备制造业开拓国际市场,推动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走出去”。
4、深入研究和应对国外技术壁垒有关规则。加强对行业协会的指导,广泛收集重点国家、重点产品标准、技术法规信息,为企业提供更全面的信息服务。利用多双边合作洽谈机制,在推动重点检测实验室检测结果互认的基础上,推动与我重点产品出口主要国家和地区的认证互认。
(三)扩大进口,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尽快落实进口贴息政策。发挥50亿元进口贴息资金作用,鼓励企业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深入调研,掌握各行业实际进口情况,商发改委对《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加以充实,进一步扩大国民经济发展急需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的进口,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2、积极推动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加强重大项目、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研究建立综合性政策支持和再创新评估体系。重点依托国家重大装备项目,在招标采购活动中实现从单纯的引进技术设备更多地向技术合作、技术转让等方向转变。
(四)培育品牌,加大对自主品牌的促进推广
品牌培育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合部内现有政策手段,形成合力,加大对自主品牌的扶持、推广。
1、完善商务领域品牌培育体系。建立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为主导,行业组织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商务领域品牌评价工作机制。在重点出口产业领域发布品牌企业及信誉产品目录。加快培育20个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和500个重点产品自主品牌。
2、加大对自主品牌的促进、推广。会同海关、工商等部门建立品牌出口统计制度。充分运用援外手段,优先选用自主知名品牌,将我国优秀的品牌产品展示出去;通过政府采购、招标、赠送等多种方式,集中使用自主品牌;利用高访、多双边合作机制及驻外机构等多种渠道宣传推广品牌;依托现有各类展会,促进品牌企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自主品牌产品出口。
(五)加快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加工贸易进出口占据我国外贸的半壁江山,优化加工贸易产业和产品结构,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是调整外贸结构的重要内容。一是继续完善加工贸易产品分类管理制度。根据进出口税则目录调整情况以及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和限制类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坚决控制资源能源消耗较高、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产品出口。二是完善加工贸易企业准入管理制度。从企业的环保水平、工人最低工资、社会保险、生产设备等几方面加强对加工贸易企业的管理。同时,加强对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的核查,研究制定便于操作的企业准入指标体系,拟将环保、能耗、设备水平等纳入企业生产能力核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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